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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:“日常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”建议有参考意义

栏目: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:2021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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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4日,住建部在官网上公布了对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91号提案的答复。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“日常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”建议,住建部表示,该建议针对性很强,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。

14日,住建部在官网上公布了对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91号提案的答复。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日常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建议,住建部表示,该建议针对性很强,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。下一步,我部将结合委员的建议,指导督促各地持之以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。

 

住建部称,为统一全国垃圾分类标准,我部于201912月修订出台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标准(GB/T 19095—2019),明确生活垃圾类别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”4个大类。目前,国内城市已基本普及四分类模式。同时,我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同步上线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,覆盖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,群众可以一键查询所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、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等内容,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,方便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。据了解,一些地方结合四分类总体要求,因地制宜简化家庭垃圾分类模式。如上海市明确居民家庭按照“一严禁、一鼓励、两分类”要求开展垃圾分类,即严禁有害垃圾混入,鼓励可回收物售卖,做好干湿两分类,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积极性。

在先行先试的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,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居民7100多万户,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.2%,厦门、深圳、上海、青岛、南昌、兰州、广元、长沙、杭州、广州、福州、宁波等12个城市覆盖率已达100%;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值达到30.4%,有15个城市达到或超过35%。在46个重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下,其他地级以上城市于2019年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广东、浙江、江苏等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点带面、深入推进,越来越多城市将逐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日臻完善。

近日,住建部还公布了对于“加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“建议的答复。公开资料显示,厨余垃圾(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(GB/T 19095),餐厨垃圾、易腐垃圾、湿垃圾等名称统一规范为厨余垃圾。)分类处理,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住建部表示,为了应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分出量快速增长的局面,各地也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了积极措施。如厦门、广州、宁波、重庆、成都等城市加快建设集中式厨余垃圾专门处理设施,推动厨余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衔接。一些暂时不具备新建集中式专门处理设施的中小城市,有的采取分散的好氧堆肥、厌氧发酵、微小动物养殖等就地生化处理方式,多渠道推进厨余垃圾分类处理;有的采取压榨脱水后焚烧、粉碎等过渡性措施,缓解“先分后混”问题。截至20206月底,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,已从2019年同期的3.47万吨/天提升到6.03万吨/天。全国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也已全面启动,浙江、广东等省全域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进展良好。